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造就健康管理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卫健委等教育培训中心推出健康管理师国家新增职业。取得健康管理师证书,可以从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机构、社区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健康维护等相关工作。
培训对象:
(1)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
(2)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各种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健康管理人员;
(3)大中小学校校医、医学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4)药业公司、保健品公司产品讲师、产品营销人员;
(5)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
(6)以及对健康管理相关知识有兴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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